根據(jù)我國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二條的規(guī)定:“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,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(jié)較重的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?!?/p>
此外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(九)》中新增了“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”,對于非法獲取、出售或提供個人信息的行為,情節(jié)嚴重者將面臨刑事處罰。
從這些法律規(guī)定來看,未經允許擅自在他人車輛上安裝GPS定位器屬于侵犯隱私權的行為,可能會受到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追責。
具體而言:
侵犯隱私權:車輛作為個人財產的一部分,其行蹤信息屬于個人隱私范疇。
未經車主同意,私自在其車上安裝GPS定位器,顯然侵犯了他人的隱私權。
可能構成犯罪:如果通過非法手段獲取他人位置信息并用于非法目的(如敲詐勒索),則可能構成犯罪。